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 實習生/呂政樺 通訊員/陳桃源)昨日,《廣州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亮相。草案首創科技開放日,明確將社科知識納入科普範疇,提出高校學生參與科普志願服務可納入學分管理,而且防恐方面的知識也將作為應急科普內容。
  高校學生科普志願服務可納入學分管理
  修訂草案規定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科技類社會組織應當將科普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和考核體系,面向重點人群開展各種科普活動;支持教師、科技工作者、高校學生參加科普志願服務活動。
  草案鼓勵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向公眾開放非涉密的實驗室、陳列室和其他科技場地、設施,為公眾舉辦科普講座和提供科普咨詢。
  值得註意的是,近年來,上海等通過設立科學商店的模式,引導高校學生參與社區等科普工作,成效顯著,值得廣州市借鑒。為此,修訂草案明確,高校學生參加科普志願服務可以納入學分管理。
  與此同時,中小學(含中等職業院校、技工學校)應當把科普教育作為素質教育重要內容。學校應當配備專職科普教師,制定科普活動方案。而且,學前教育應當把科學啟蒙教育納入幼兒教育的內容。
  同時,為了提高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科學素質,草案還規定,公務員培訓機構應當將科學素質教育納入培訓計劃。此外,有條件的企業應當向社會公眾開放非涉密的科研儀器設施、實驗與觀測場所、展覽館、博物館、生產線等科普資源。
  地鐵等公共場所要對外科普
  在科普場所方面,草案明確,政府投資興辦的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宮、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醫療機構等,應當面向公眾開展科普宣傳;各類體育場館、綜合公園、動物園、植物園、森林公園、廣場、地鐵、機場、火車站、公共汽車站等公共場所,應當配套科普設施,發揮科普功能。
  而針對目前廣州市科普場館建設滯後問題,草案明確要求,市政府和中心城區以外的六個區(番禺、從化、增城、黃埔、花都和南沙)應當建設科普場館或青少年科普活動場所,同時鼓勵有條件的街(鎮)建設青少年科普活動場所。
  為進一步推進科普工作的開展,草案對政府投資建設的科普場館在開放時間和門票優惠上作了具體規定,每周不少於五天,每天不少於八小時,對特殊群體(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現役軍人)免費開放,在特定時間向公眾免費開放。
  草案還提出,建立科技計劃項目科普化機制。據悉,這是國內首次在地方性法規中提出科技計劃項目科普化的規定。
  按照規定,項目承擔者應當面向公眾開展與本項目研究內容相關的科普活動,併在項目驗收時提交科普報告。相關的費用在項目經費中按3%至5%的比例列支。
  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由其所在單位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記入科研誠信檔案。
  修訂草案設立了科技開放日。據悉,這是廣州的首創。據介紹,科技開放日的時間定在五月第三周,在開放日免費開放將成為一種法定義務。
  值得關註的是,近期發生在昆明的暴恐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註,同時也向社會敲響了應急自救的警鐘。
  草案明確,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科普工作機制和應急科普服務支撐體系,提高應急科普專業化水平,組織開展經常性應急科普活動,普及應急科學知識,提高公眾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原標題:科普場館擇期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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